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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洛社区文学天地版公告------- 发帖必读

 
发表于 2010-11-15 10:18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河洛社区文学天地版块公告
发帖注意事项:
    河洛社区文学天地开栏以来,得到了广大朋友的热心关注和大力支持,本地和外地的众多文学爱好者纷至沓来,相聚这里。本栏目本着学习交流,相互切磋,共同提高的目的,文友们的作品能发表则发表,不能发表则相互学习。
    但是,有些事情还是说在前头好,逐步使论坛的规则(潜规则)完善起来。
    1、鼓励原创作品。疯狂支持原创,但绝不排斥好文转贴。发帖时,请在题目上注明:原创、转贴、灌水……等,并注明作品名称,所属文体类别等。
    2、坚决反对抄袭剽窃。若发现抄袭现象将予以警告,警告后不予改正者封杀ID。请朋友们务必牢记。
    3、倡导百花齐放。希望这里的文章既能有严肃的思考,也能有幽默的搞笑;既能有美丽凄婉的爱情故事,也能有没有正经的乱弹调侃;既能有风花雪月的美文,也能有朴实无华的随感……。总之,百花齐放才是春。
    4、善意交流,理智回帖。见仁见智,理不辩不明。喜欢看到大家的争辩,甚而拍砖。因为,这是朋友们对河洛社区的在意,就如同追MM一般,不怕她打不怕她骂就怕她不理。这里的繁荣全仗您老各位的支持。
    5、删贴说明。A、赤裸裸的漫骂。B、广告。C、纯粹灌水(比如内容无一文)D、赤裸裸的色情文章。E、涉及政治敏感问题。F、内容不符合本版要求的。
    6、看风景的版主。在这里一般是以一种看风景的姿态出现,并把自认为好的文章加上精华。但因才疏学浅,有鼠目寸光之处,还望各位海涵或者拍砖。
    7、关于漫骂与拍砖。各位网友拍砖可以,有争论也可以,但请就事论事,请勿人身攻击,请勿赤裸裸的漫骂。若有此情况出现,将不予警告,直接删贴,甚而直接封杀ID。请各位多多原谅,也请各位自重。
    8、回帖应知。回帖请不要出现刷屏现象。谢绝简单的“顶”、“好”、“支持”、“不错”类灌水回帖。
    9、强烈反对灌水。严重影响论坛秩序的批量灌水将不予警告直接封杀。
    10、本版严禁发广告帖。发现后将立即删除并记录在案,发现三次者将予以封杀。欢迎举报,举报事实清楚正确者将予以加分奖励。
补充规定:
    1、本版为文学版,请勿将与文学无关内容贴至本版。否则,斑竹将视情况转移其它版或是直接删除,不予以通知。
    2、若是连载作品,最好发一个主题帖,在后面续发,这样便于管理,也节省大家空间。
    3、转贴必须要在主题上标明【转贴】。
    4、回帖时请贴近主题而回,可以参与讨论。
本版块坚决鄙视和反对:
    言而无物,不知所云;
    名不符实,哗众取宠;
    满嘴粗话,恶语伤人;
    自以为是,惟我独尊;
    偶像崇拜,肉麻吹捧。
发表于 2010-11-18 19:06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帖必读,很有必要,学习了.
发表于 2010-11-19 10:4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读过,支持!
发表于 2010-11-26 22:51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强烈支持,并希望筒子们执行.
发表于 2010-11-28 06:42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应该这样,一起来爱护我们的家园!
发表于 2010-11-28 19:47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版块坚决鄙视和反对:

    言而无物,不知所云;

    名不符实,哗众取宠;

    满嘴粗话,恶语伤人;

    自以为是,惟我独尊;

    偶像崇拜,肉麻吹捧。


发表于 2010-11-29 09:33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创办一个纯净美好的文学园地,是文学爱好者的共同心愿!
发表于 2010-12-13 15:02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邙山梅子 发表于 2010-11-29 09:33
创办一个纯净美好的文学园地,是文学爱好者的共同心愿!

相聚这里。本栏目本着学习交流,相互切磋,共同提高的目的,文友们的作品能发表则发表,不能发表则相互学习。
发表于 2010-12-20 11:57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读过,赞同,文学的天地本来就是学习的地方,是一种高境界的绿色家园。
发表于 2011-1-12 21:12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明白了,你反对啥,我不发啥,对不?
发表于 2011-1-19 15:15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坚决按照版主的要求发帖!
发表于 2011-5-15 11:36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净化文学论坛,美化人的心灵,赞成老师倡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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